乡镇事业编职业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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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岗位职务,例如科员、副乡镇长、组织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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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或职称高于职务者
填写职称,如高级教师、注册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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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若有职称(如律师、会计师等),填写相应职称;若无职称,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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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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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工作单位或职务者,可填写“务工”或“经商”并注明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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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职业者填写“自由职业”或“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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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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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与职称需保持一致,如“乡镇干部”或“事业单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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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职务或职称需详细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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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表格中职业信息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