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因职业类型、继续教育形式及地区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按职业类型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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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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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需累计≥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不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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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及以上护士每年≥25学分,I类≥15学分,II类≥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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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 每年≥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60学分(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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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
- 每年≥10学分,五年内累计≥5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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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如医、药、技等)
- 初级人员每年≥8类I类学分,中级人员≥10类I类学分。
二、按继续教育形式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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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
- 高起专:≥80学分;专升本:≥80学分;高起本:≥1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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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
- 高起本:≥150学分;高起专/专升本:≥80学分(具体因院校而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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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替代限制 :I类和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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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会计继续教育需遵循属地原则,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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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更新 :建议通过当地教育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自权威及最新来源,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