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自学申报认定可通过明确计划、规范学时计算、提交申报材料及完成考核认定等步骤完成,亮点在于单位与个人协同管理且每年自学累计不超48小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自学需自主申报或由单位安排,前者需填写“继续教育自学申报、认定表”,后者由单位下达任务书并明确学习内容、要求、考核方式等。自学内容需具备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学时由各单位根据学习材料、考核方式等确定,但每年自学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完成自学后须接受单位考核,考核形式包括试卷、论文、应用成果等,认定后按学时计入继续教育登记手册。部分区域要求学时经县(区)级部门初审后由市级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需提供电子版结业证书并登记备案。某些领域如林业要求完成专业科目(≥42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和选修科目(≥18学时)总计≥90学时,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提交申报并生成证书。系统操作包括注册账号、申报学时、绑定单位审核等,需确保专业系列与岗位一致。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关注人社部门或行业政策更新动态,避免错过申报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