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由市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需经企业公示、档案核查、材料初审等多环节审核,且不得跨行业比照执行。具体审批权限因地而异,例如乐清、瑞安等县级市可自行审批,多数地区需由市级部门最终核准。
- 审批主体:根据国家规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统一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部分省份(如河南、山西)明确要求省辖市或示范区级人社部门负责,县级初审后需上报市级终审。
- 关键条件:职工需满足年龄(男55周岁/女45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及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高空/繁重体力劳动10年、井下/高温9年、有害健康工种8年)。
- 办理流程:
- 企业公示:职工档案及工种信息需在企业内部公示5-7天,无异议后由企业盖章申报。
- 材料提交:包括身份证、原始档案、工资记录、审批表等,档案记载不清的需辅证材料。
- 部门审核:人社部门核查备案信息与档案一致性,疑难案例可能集体会商。
- 监管要求:各地建立备案库和双公示制度(企业+政府网站公示),违规申报将纳入失信惩戒。
提示:职工应提前确认企业是否完成特殊工种备案,并留存原始工资单等证明材料。若遇跨行业、档案不全等情况,建议通过工会或人社部门咨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