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学籍证明必须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具机构
- 在校学生
学籍证明需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事务中心开具,通常需班主任陪同。
- 特殊情况
- 若需学历认证(如海外院校申请),需通过学信网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包括学生姓名、学号、所在学院/系、在校时间等基本信息。
- 补充材料
办理签证等特殊事务时,需额外提供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三、办理流程
- 线下办理
- 学生需携带身份证、申请表至教务处或学院办公室,完成审核后由公章或学籍章签字盖章。
- 在线办理
- 登录学信网,通过“学信档案”模块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付费并等待1-2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 公章要求
学籍证明必须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未盖章的证明无效。
- 有效期与用途
学籍证明通常为1年,主要用于入学、转学、就业等场景,具体以办理单位要求为准。
- 毕业后的证明
毕业后若需证明学籍状态,需到原学校学籍中心开具《毕业学籍证明》。
五、其他说明
-
若学校未独立设置教务处,可向学生工作部或保卫处申请。
-
部分地区(如成都)户籍证明与学籍证明需分别到户籍派出所和学校开具。
学籍证明的开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流程,必须通过学校正规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