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出入娱乐场所是否受罚需结合行为性质、场所类型及时间综合判定。关键处罚情形包括:上班期间前往一律违纪、接受利益相关方安排或公款消费必受处分、涉及色情/赌博等违法活动直接开除,而自费合规消费通常不违规但需避免高消费或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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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严格禁止
无论饮酒或进入娱乐场所均违反《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轻则警告处分(如山东临沂干部工作日午间饮酒被党内警告),重则开除公职。若同时涉及酒驾、赌博等违法行为,将叠加法律与纪律处罚。 -
利益关联与公款消费
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如KTV招待)或使用公款支付费用,均构成“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101条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典型案例显示,江西公职人员因接受赌博场所招待被拘留并开除。 -
违法活动“一票否决”
涉及嫖娼、****或赌博的,除治安拘留罚款外,公务员一律开除党籍及公职(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湖北等地明确禁止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接受****,违者从严处理。 -
自费消费的合规边界
下班后自费前往普通KTV不违规,但需满足:不涉违法服务、非高消费场所(如私人会所)、不影响公序良俗。广州等地禁止公务员出入任何夜总会,即使自费也违纪。
公务员需牢记纪律无休,避免因“小放松”触碰红线。建议提前了解本地规定,如遇模糊情形优先咨询单位纪检监察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