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以下人员禁止开办或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有特定犯罪记录者(如组织卖淫、毒品犯罪等)、被剥夺政治权利者、曾因吸毒被强制戒毒者、因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者,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擅自无证经营被取缔者终身禁入,被吊销许可证者5年内不得从业。
- 有严重犯罪记录者:包括组织卖淫、毒品犯罪、**、赌博、黑社会性质犯罪等,此类人员终身不得开办或从业。
- 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及之后,均受限制。
- 吸毒或涉毒人员:曾因吸食、注射毒品被强制戒毒者,禁止进入行业。
- 卖淫嫖娼受罚者:因相关行为被行政拘留者,不具备经营资格。
- 公职人员及亲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近亲属不得参与,防止权力寻租。
- 违规经营者:无证经营被取缔者终身禁入;被吊销许可证的法人或负责人,5年内不得再任职。
开办娱乐场所需严格遵守法律资质审核,违规者将面临终身或长期禁业风险。建议投资者提前核查自身条件,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