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户籍地址可以变更,但需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变更条件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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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内,若户籍地址发生变动,需在变动后7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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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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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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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居住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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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后的合法居所证明(如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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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变更申请表(可向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或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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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需到原办理居住证的地方或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部分城市可能要求跨区办理时注销旧证并重新申请。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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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变更 :若户籍地址跨市变动,通常需先注销原居住证,再在新户籍地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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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影响 :地址变更后,若需调整居住证积分,需同步向人才中心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了地址变更的办理要求,具体流程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