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失业保险金发放
深圳失业人员求职补贴的申领方式如下: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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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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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劳动年龄(16-60岁)内,具有劳动能力且处于失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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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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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进行失业登记并具备求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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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条件
- 若失业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则从超龄次月起停止发放求职补贴。
二、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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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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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完成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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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前往深圳市任一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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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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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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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银行存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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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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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通过“i深圳”APP或“粤省事”小程序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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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渠道 :到市局失业处或各分局失业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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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时间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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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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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后60日内需完成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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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流程支持线上办理,可跨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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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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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发放求职补贴2268元,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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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将代缴一档医保直至失业金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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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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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者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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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主动辞职导致的失业,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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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愿失业需确保单位停保且社保累计缴纳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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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认证
- 需定期进行“资格核对”,连续两个月未核验将终止发放。
五、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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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失败怎么办?
若材料不齐全,可申请补正;审核不通过将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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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发放方式?
直接划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需提供银行账号)。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拨打社保局电话(27880256或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