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不退费时,消费者可通过协商、投诉、诉讼等多途径**,重点在于掌握证据并主张无效合同条款,必要时可申请强制执行保障权益。
购买教育培训课程实质是签订服务合同,若机构以“概不退款”“单方终止无需担责”等条款拒退费,此属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可主张无效并要求退还未消费部分费用。保留合同、缴费凭证、剩余课时证明等材料是**基础,通过邮件、短信等书面形式固定机构违约证据尤为重要。沟通协商需留存记录,若机构拖延,可向属地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投诉,或通过12345市民热线、消协组织介入调解。若机构注销“跑路”,符合诈骗特征可报警,同时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资产流失。诉讼中可援引情势变更条款(如双减政策导致机构无法履约),通过举证机构过错获得法院支持。值得注意的是,预付费场景下优先选择对公账户付款并要求开具发票,明确退费条款,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纠纷处理期间建议分期追讨策略,初期协商保留缓冲余地,协商无果及时进入法律程序,并利用强制执行程序确保判决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