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办理主体需根据用人单位是否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及地方政策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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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为主(常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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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通常由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后18个月内统一申请,需提交材料并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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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无需个人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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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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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如企业关闭、拒不支付),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职工可自行或委托配偶向社保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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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允许个人直接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等材料,但需注意此类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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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等地的特殊规定
- 在深圳,若生育津贴到账失败,需上传资料(如异地生产);若无需上传,则社保局自动处理,无需个人操作。
总结 :生育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办理,但若单位未履行责任或存在特殊情况,个人可依法申请。建议优先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单位经办人,确认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