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独生子女最新规定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
基础奖励
-
每月奖金 :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至子女18周岁止,夫妻双方每月各发不低于10元奖金,由单位或政府承担50%。
-
退休一次性奖励 :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每人给予不低于3000元一次性奖励;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后,每年可领取960元扶助金。
-
-
其他补贴
- 农村独生子女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并可领取每年80元左右的扶助金。
二、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
加分条件 :父母一方为农村居民,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无其他兄弟姐妹,考生本人也为农村户籍。
-
加分幅度 :省内高校录取时加10分,适用于高职单招等场景。
三、独生子女特殊保障
-
假期权益 :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或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可享每年不少于15天的陪护假。
-
教育与医疗 :独生子**先入托、入学、就医,部分单位可提供免费服务。
四、政策适用范围
-
时间限制 :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此前已领证的仍可享受政策。
-
户籍要求 :农村独生子女政策与户籍连续性挂钩,需满足户籍连续10年等条件。
五、申请与审核
-
申请流程 :需向乡级卫健部门提交材料(如审定表、证明等),经县级审核后发放。
-
注意事项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提供必要证明的,无法申领。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规定,具体实施以当地卫健、教育等部门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