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石家庄市医保政策调整,职工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一、门诊待遇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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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以下在职职工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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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岁及以上在职职工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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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60%
- 年度限额
-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
- 门诊共济范围
- 扩大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可支付近亲属(配偶、父母等)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费药品、医保超限部分及医用耗材费用
二、住院待遇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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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内县(市)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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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起付线100元,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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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起付线200元,报销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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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起付线600元,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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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100元,报销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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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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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线1500元,报销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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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1400元,报销79%
- 年度限额
- 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5万元+大病保险40万元
- 中医医院待遇
- 住院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院降低100元,报销比例最高99%
三、其他调整
- 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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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率从8%降至6.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率从8%降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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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实际缴费年限10年
- 门诊特殊病管理
- 需办理门诊特殊病认定,待遇包括门诊统筹和年度支付限额,具体标准另行规定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于全体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建议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享受更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