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在全国范围内首创以地方人大立法形式保护葡萄酒产区,通过《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确立产区保护的法律框架,成为中国首个实行酒庄列级化管理制度的葡萄酒产区,并获国际葡萄与葡萄酒组织(OIV)省级观察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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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形式与意义
宁夏于2013年颁布《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对葡萄酒产区的生态环境、种植标准、品牌使用等作出强制性规定,填补了国内产区保护立法的空白,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
国际认可与产业特色
该条例推动宁夏葡萄酒产业标准化发展,使其成为全国唯一实施酒庄分级管理的产区,并成功加入OIV,标志着其品质与国际接轨。贺兰山东麓的独特风土条件与立法保障共同提升了产区竞争力。 -
产业发展的里程碑
自1984年起步以来,宁夏葡萄酒产业历经30余年培育,立法后加速了技术升级和市场拓展,带动当地经济并促进文旅融合,形成“葡萄酒+旅游”的特色产业链。
宁夏通过立法创新将产区保护提升至法律层面,不仅巩固了产业基础,更树立了行业标杆,为中国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提供了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