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政策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结合最新政策调整及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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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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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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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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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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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就业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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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享受50%生育医疗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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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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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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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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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住院分娩费用全额报销(取消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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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限额2800元,多胞胎每增加1个婴儿增加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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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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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为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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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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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实现“免申即享”,直接拨付至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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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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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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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正常生育90天,难产/剖宫产/多胞胎分别增加15/1.5/1.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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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未参保时,可享50%一次性生育补贴(如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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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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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产前检查费1000元/人,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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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可享一次性生育补贴(如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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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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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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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身份证、生育证明、缴费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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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身份证、配偶未参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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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生育津贴次月起发放,生育医疗费在结算时直接支付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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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用人单位不得克扣;低于时,差额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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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额外承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