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详细流程如下,结合权威信息源整理如下:
一、适用条件
-
事故类型 :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且当事人对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
-
处理方式 :通过《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或执勤民警现场指导完成。
二、核心流程
-
报警与现场处理
-
拨打110/122报警,若有人伤需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
交警到场后,要求当事人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拍摄照片/录像固定证据,并绘制现场草图。
-
-
撤离现场与交通恢复
- 双方确认无争议后,需在10分钟内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若拒绝撤离,交警可强制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
责任认定与文书制作
-
交警根据证据和当事人陈述,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记录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及责任划分。
-
认定书需由当事人签名,拒绝签名的视为接受认定结果。
-
-
现场调解(可选)
- 双方同意调解时,交警可当场协商赔偿事宜,并在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
三、注意事项
-
不适用调解情形 :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涉及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等。
-
文书时效 :认定书最迟应在现场调查后10日内出具。
四、法律依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