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划分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核心条款,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划分原则
- 一方过错
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事故,该方需承担 全部责任 。
- 多方过错
当存在两方或以上当事人过错时,根据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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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责任 (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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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责任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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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责任 (10%-30%)。
- 无过错或故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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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各方均无过错(如交通意外事故),则 均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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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方故意造成事故,则 其他方无责任 。
二、特殊情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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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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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仅限财产损失事故或伤势轻微且当事人同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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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书制作时效 :一般事故需10日内、逃逸案件需10日内完成。
三、法律依据与意义
该条款通过明确责任划分依据,规范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结合现场调查、证人证言等证据综合判断。
以上内容综合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的完整表述及配套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