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财务岗位通常不允许使用临聘人员,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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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限制
临聘人员仅能从事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财务、会计、审计等核心岗位不得使用 。这是明确规定的禁止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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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例外
若因工作需要聘用临聘会计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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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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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聘人员需具备会计专业学历或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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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正式聘用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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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制度依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工作必须由 专职会计人员 承担,且事业单位普遍要求财务岗位由正式编制人员担任,以确保业务稳定性和合规性。
总结 :事业单位财务岗位原则上禁止使用临聘人员,但特殊情况下经严格审批和资质审核后可能例外。建议单位优先通过正规渠道招聘正式编制会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