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报名时职务职称的填写需根据个人情况分类处理,具体规则如下:
一、填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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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当前职务名称(如科员、科长等),职务需与实际工作岗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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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但拥有职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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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高于或等于当前职务时,优先填写职称(如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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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多个职称,按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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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无职务且拥有职称的,填写对应职称(如律师、会计师等);若无职称则填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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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务且无职称者
直接填写“无”,无需额外说明。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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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致性 :确保填写的职称与招聘公告要求一致,避免错别字或漏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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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补充 :若拥有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如注册会计师、律师证等),可在职称栏外单独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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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性参考 :以招考公告或官方指南为准,若不确定可咨询当地招考部门。
三、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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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填写“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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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拥有会计师职称则填写“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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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称人员 :填写“无”。
通过以上规则,可确保省考报名信息准确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