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现聘岗位名称的填写需根据个人实际任职情况选择对应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具体规则如下:
一、岗位类别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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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适用于担任领导职务或管理岗位的人员,如科员、科长、处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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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适用于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如教师、医师、工程师等)的人员,需根据职称等级对应岗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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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适用于从事技术操作或服务保障工作的人员,如工勤员、技术工等。
二、岗位等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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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按行政级别填写,如科员对应管理八级,副科级对应副科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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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按职称等级填写,如中级教师填十二级,高级教师填七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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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技能岗位 :按技能等级填写,如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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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岗聘用 :若同时聘用管理岗和专技岗,需在岗位名称后标注“兼聘”,等级按原岗位等级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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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职称/职务 :应届毕业生或未聘职称者填写“一般员工”,职称栏填“未聘”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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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工勤人员 :原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可填“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按原技能等级保留。
四、示例填写
岗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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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 副主任 | 事业管理副科级 | |
专业技术岗位 | 主任医师 | 十级岗位 | |
工勤技能岗位 | 技术员 | 初级工 |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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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需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暂行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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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时,岗位等级与薪级工资调整挂钩,需如实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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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岗位变动,应及时调整岗位名称和等级。
以上信息综合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填写要求以单位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