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中的三类人员,不同来源存在表述差异,但综合权威信息可归纳为以下两种主流定义:
一、贫困监测与帮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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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不稳定户
指通过产业、政策等帮扶措施实现脱贫,但收入水平仍低于当地平均标准,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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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易致贫户
经济收入接近或略高于贫困线,但因缺乏稳定收入来源或抗风险能力较弱,易再次陷入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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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严重困难户
因自然灾害、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情况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严重困境的家庭。
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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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带头人
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如生态农业、农村电商等)带动村民增收致富的领军人物,是产业振兴的核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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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职业农民(新农人)
熟练掌握现代农业技术,具备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科技手段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新型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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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与人才培育类
包括村两委干部、党员(尤其是村支书)、返乡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等,负责乡村组织振兴和人才培育。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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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对象 :三类人群均属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帮扶重点,需通过动态监测、产业扶持、教育培训等措施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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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路径 :需坚持党建引领,优化农村“两委”干部结构,吸引外出人员返乡创业,形成“领头雁”“主心骨”“强辅助”的动力体系。
以上分类综合了贫困治理与产业振兴的双重维度,既关注底线保障,又强调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