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具有特殊责任和风险的三类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两类:
一、建筑施工行业三类人员
根据住建部规定,建筑施工领域的三类人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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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
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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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B证)
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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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人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二、其他行业三类人员(如化工、矿山等)
不同行业对三类人员的定义可能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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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操作人员 :需具备化学品安全操作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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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人员 :需符合矿山安全专项规定。
三、主要职责差异
类型 | 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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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制定安全政策 |
项目负责人 | 负责项目安全计划执行,协调资源 |
专职安全员 | 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落实安全措施 |
四、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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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B证) :项目负责人必备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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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专职安全员需通过专项考核。
五、总结
三类人员的分工明确,需通过专业资质认证,共同构成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同行业可能根据具体风险调整分类标准,但核心职责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大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