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领取和填写方式如下:
一、领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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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官方渠道)
双方可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处(离婚处)领取标准模板,现场填写协商内容。这是确保协议合法有效的官方途径。
二、填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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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拟定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自行起草协议,需包含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核心条款,建议由专业律师审核以确保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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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起草
若存在争议或法律问题,可委托律师拟定协议,确保条款完善且符合《民法典》要求。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协议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意愿及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事项的协商结果,并作为申请离婚登记的必要材料。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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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需双方签字确认,建议保留电子版和纸质版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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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复杂问题,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