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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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年以上,并在生育期间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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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二胎生育政策(如北京户籍家庭“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
二、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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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家庭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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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男职工未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则不享受15天护理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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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职工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过一胎生育津贴,则二胎时需扣回60天津贴(仅38天产假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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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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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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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死亡/终止妊娠证明(申领津贴或营养补助时)。
四、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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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顺产3个月,难产/剖宫产增加半个月,多胞胎每多生1个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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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90天产假可获300元营养补贴、700元围产保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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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女职工补贴 :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多胞胎生育4000元。
总结 :只要满足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年且符合二胎政策,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具体金额和天数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