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延期办理需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时间
需在居住证到期前30日内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将暂停连续居住期限计算。
二、办理地点
-
线下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
-
线上办理 :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三、所需材料
-
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居住证明 :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自有住房/租赁住房);
-
就业/经商证明 :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等(连续居住满6个月)。
四、办理流程
-
提交材料 :携带上述材料至指定地点办理;
-
审核与缴费 :工作人员审核材料,通过后缴纳费用(具体金额以现场公示为准);
-
领取新证 :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延期后的居住证。
五、注意事项
-
委托办理 :本人可委托单位人事部门人员代办,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办理;
-
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核对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
逾期后果 :未及时办理将导致居住年限中断,可能影响后续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