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明
根据天津居住证办理规定,若配偶为天津户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完成相应流程:
一、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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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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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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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天津户籍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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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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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居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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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在天津拥有自有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屋买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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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租赁住房,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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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配偶在天津有亲属(如父母、子女)的合法住所,需提供不动产权证、共有权人身份证、同意落户声明及结婚证或出生证等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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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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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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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天津公”APP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照片及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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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居住登记(需先申报居住登记再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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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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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所有材料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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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审核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可选择自取或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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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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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要求 :需在天津完成居住登记,未登记需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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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系统信息一致,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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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效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30日。
建议办理前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确认最新办理指南,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