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天津户口随迁需满足三大核心条件:结婚满3年、在津有合法稳定住所、手续齐全可当场办理。 若配偶为天津户籍且婚姻关系存续期满3年,外省市一方可凭房产证明等材料直接申请落户,18周岁以下子女可同步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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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年限与房产要求
夫妻需登记结婚满3年(以结婚证日期为准),且在天津拥有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名下的合法房产。房产性质需为住宅,商业产权或集体户口不符合条件。若配偶去世未再婚,仍可凭原婚姻关系及房产证明申请落户。 -
申请材料清单
需准备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房屋产权证明(如房产证),以及房主/户主签署的同意落户声明。若随迁子女,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无出生证明时)。 -
办理流程与时效
向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当场办结。特殊情形(如配偶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需民警核实,但无需额外审批环节。 -
随迁子女政策
18周岁以下子女可随迁,需确保子女在原籍已落户。收养子女需提供收养登记证并通过DNA打拐比对。
提示: 政策以最新公安部门要求为准,建议提前确认房产性质及材料有效性,避免因信息不符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