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行为不立案时,当事人可通过申请复议、复核、检察院立案监督或民事诉讼等途径**,关键在于及时获取《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补充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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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复议与复核:收到不立案通知后7日内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结果不服可再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确保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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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立案监督:向同级检察院提交监督申请,若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将强制公安机关立案,这是法律监督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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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补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物,若诉讼中发现新证据可证明刑事犯罪,可申请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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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与申诉材料:需系统整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复议或申诉时需清晰说明立案必要性,避免材料疏漏影响结果。
提示:**过程需注重时效(如7日复议期)和多渠道并行,同时保留书面回执作为后续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