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行为不一定构成诈骗,关键要看是否满足“非法占有目的”和“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等核心要件。两者在法律性质、目的和后果上存在本质区别,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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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性质不同
欺诈多为民事行为(如消费欺诈、合同夸大宣传),通过部分虚假信息谋取经济利益,但仍在民事法律调整范围内;诈骗则是刑事犯罪,需符合《刑法》第266条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包括非法占有目的和财物损失结果。 -
主观目的差异
欺诈通常是为了促成交易或履行合同,行为人可能仍愿意承担部分义务(如赔偿);诈骗则以非法占有财物为根本目的,行为人无任何履约意图,如编造虚假身份直接骗取钱财。 -
客观行为与后果
欺诈可能仅涉及部分事实隐瞒(如商品瑕疵),被害人未必完全陷入错误认识;诈骗需完整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处分财产,且财物损失达到“数额较大”的刑事立案标准。 -
常见情形举例
- 不构成诈骗的欺诈:商家以次充好销售商品(可民事索赔)、借款时夸大还款能力但后续努力偿还。
- 构成诈骗的情形:伪造证件骗取**后逃匿、冒充公职人员要求转账、虚假投资平台卷款跑路。
若涉及财物纠纷,建议先通过民事途径**;若存在明显非法占有特征且金额较大,应及时报警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