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男方生育险报销政策明确:符合条件的男性职工可报销配偶生育医疗费用,最高享3000元产检限额及5800元住院分娩定额报销,需满足连续缴费满9个月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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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男方需在配偶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9个月,且配偶未参保或不符合报销条件。生育需符合国家或北京市计划生育规定,医疗费用包括产检、住院分娩等合规项目。 -
报销标准
- 产前检查:限额支付3000元,低于限额按实际费用报销。
- 住院分娩:按医院等级定额报销,如三级医院自然分娩5000元、剖宫产5800元;椎管内镇痛分娩额外增加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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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
需提交社保卡、生育服务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单据等,由单位在产后3个月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汇总材料后,社保审核通过后将款项打入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
特殊情况处理
若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后连续缴满12个月可补支生育津贴;配偶无业需提供无工作证明,男方还可申领晚育津贴(按缴费基数计算)。
提示:建议提前核对材料清单,关注报销时限(通常为产后3个月内),并确保医疗费用票据完整。具体操作可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