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报销流程及细节如下,分为材料准备、单位申报、社保审核、津贴申领四个阶段:
一、报销条件
需符合国家/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且为在职女职工或失业人员。
二、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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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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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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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本地户籍)或《生育服务联系单》(外地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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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证、诊断证明书(含孕周数及分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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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已婚者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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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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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及住院原始收费凭证、明细单、处方(按日期排序粘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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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需超过1400元方可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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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单位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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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建议产后3个月内完成申报,每月1-20日提交至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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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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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审批表》《申报结算汇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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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及票据提交至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1个月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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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保审核与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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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流程
- 社保部门审核材料,报销款打入单位账户(约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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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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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单位月缴费基数÷30×产假天数(顺产128天,难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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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低于工资标准时,差额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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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票据丢失需医院开具证明;异地生育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医疗票据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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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费用需在产后3个月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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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由单位代发,到账后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以社保最新规定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