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是指在各级国家机关、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一、主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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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
包括单位正式雇佣的当前在职人员,如生产线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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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
指曾经在单位工作并退休后,再次就业取得报酬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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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
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季节工等非全职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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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的外单位人员
指临时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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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职业者
指有稳定职业的同时从事其他兼职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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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及外籍人员
在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及港澳台方人员。
二、不包含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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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
若人员已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未正式离职,则不计入从业人员。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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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范围
年度统计数据采用全面调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涵盖各类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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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包括民办教师、科研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只要取得劳动报酬即纳入统计。
以上分类综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定义,确保覆盖所有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