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子女后反悔的处理需分情况讨论,主要依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
一、已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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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效力
离婚协议经民政部门备案后生效,财产分割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单方反悔一般难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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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条件
仅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时,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例如,若协议签订时存在误导或威胁行为,可主张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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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反悔方未履行过户义务时,另一方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法院将依法支持。
二、未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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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可变更
离婚协议未生效前,双方可协商修改或撤销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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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性质
房产赠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若反悔可能损害子女权益,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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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协议明确赋予子女直接主张权利(如所有权),反悔方未履行时,子女可起诉要求履行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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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或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
总结 :房产赠与约定一旦生效(尤其办理离婚登记后),反悔需严格证明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时,优先提供协议签订过程、过户进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