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继承权归属明确:无论父母婚姻状况如何,子女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且继承权不受抚养权归属影响。 关键点包括: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继子女符合条件可继承、遗嘱优先但受特留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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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原则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父母离婚无关。即使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去世时子女仍有权继承其财产,抚养权差异不剥夺继承资格。 -
特殊情形处理
- 继子女:需存在实际抚养关系(如共同生活、经济支持)方可继承继父母遗产,否则仅能继承生父母财产。
- 养子女:合法收养程序完成后,与生父母权利义务终止,仅继承养父母遗产,但生父母立遗嘱明确赠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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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与特留份限制
父母可通过遗嘱分配财产,但必须为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保留“特留份”(通常不少于应继份额的50%)。例如,若遗产总额100万元,子女至少获50万元保障。
提示:建议提前通过公证遗嘱或家庭协议明确财产分配,减少纠纷。涉及复杂亲属关系时,需结合具体抚养事实判断继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