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归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1. 直接抚养方负责领取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响应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补贴,应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负责领取。如果孩子由母亲抚养,则母亲有权申领独生子女费;如果孩子由父亲抚养,则父亲有权申领。
2. 申领条件和材料
领取独生子女费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孩子由申领方直接抚养;
- 申领方需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等材料;
- 申领需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办理。
3. 未抚养方的权利与义务
未抚养方在离婚后不再享有独生子女费的领取权,但需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全部,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
4. 政策背景与意义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计划生育政策支持者的补贴,体现了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关怀。离婚后,直接抚养方继续享有领取权,有助于保障孩子的基本权益,同时减轻抚养方的经济负担。
总结
离婚后,独生子女费归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社区办理。这一政策不仅明确了费用归属,也体现了对家庭特殊时期的经济支持,确保孩子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