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房屋证明、就业证明
在天津办理暂住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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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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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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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身份证,需提供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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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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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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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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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住房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居住的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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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照片
- 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需符合天津市居住证照片标准。
二、根据居住性质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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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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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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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人员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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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证明
- 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籍证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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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税证明
- 在津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需提供最近6个月的缴费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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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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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公安派出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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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行动不便者可委托监护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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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制证
- 受理机构审核材料真实性,通过后由公安机关制证。
四、办理时效
- 首次办理需自申报登记后6个月内申领居住证。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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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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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区域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以上信息综合自天津市公安机关及官方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