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天津办理居住证明(即居住证)需满足条件并提交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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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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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连续居住满半年(含)以上,且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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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持有京冀相关省市居住证,可直接申领,不受半年居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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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监护人要求
- 未满16周岁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申报。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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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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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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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可通过天津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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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居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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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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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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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学校住宿: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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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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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居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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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线下派出所申报,提交身份证、照片及居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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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到居住地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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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居住证
- 审核通过后,当场领取居住证领取凭证,7个工作日后可正式领取证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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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服务 :非天津户籍人员可委托亲友代办,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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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说明 :居住证办理免费,但需缴纳工本费(约10元)。
五、法律依据
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半年且符合条件即可申领,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可申请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