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级证书丢失后,无法补办原件,但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成绩证明:
一、补办条件
- 仅限2005年(含)以后的考试成绩,2005年以前的成绩不提供证明材料。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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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笔试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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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证明(含考试时间、准考证号、成绩等,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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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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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成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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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务处开具的证明(含考试时间、准考证号、成绩等,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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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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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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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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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笔试:每年3月15日至6月15日、9月15日至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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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考:每年3月1日至7月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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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方式
- 将材料以挂号信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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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证明需在指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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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在国网网申等场景中上传成绩单并备注证书丢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