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是保障公众健康的核心体系,其核心职能包括制定标准、监督检查、风险防控和事故处理。我国采用多部门协同监管模式,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覆盖,关键机构如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分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并重,形成“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现代化治理格局。
-
国家层面监管体系: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抽检,农业农村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卫健委牵头风险评估。各部门通过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例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重大政策,确保监管无死角。
-
地方执行与日常监督:省级以下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属地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许可审查、日常检查及突击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创新手段提升透明度,基层监管所重点排查小作坊、餐饮单位等高风险场所。
-
企业主体责任:食品企业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或总监,建立可追溯制度与应急预案。例如,乳制品企业需记录原料采购至成品出厂的全链条数据,定期提交自查报告。
-
风险防控与社会共治:推行“吹哨人”制度鼓励内部举报,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监督。消费者投诉平台与舆情监测系统实时响应隐患,如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需24小时内处置。
提示:公众可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结果查询系统”了解产品风险,企业应定期参加标准培训以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