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培训新规定明确要求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必须完成“师傅带徒弟”实习教育(非煤矿山井下作业人员需满4个月),并强化年度再培训制度,同时鼓励职业院校毕业生免试从事对口特种作业,以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 高危行业实操培训升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领域的岗位操作人员,需在有经验师傅带领下完成实习教育,其中井下作业和金属冶炼岗位实习期不低于4个月,其他高危岗位不少于2个月。一般行业企业可自愿推行该制度。
- 动态化再培训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每年参加再培训,确保知识技能持续更新;其他从业人员每年也需接受再培训,重点强化应急处理能力。
- 人才引进便利政策:职业院校毕业生从事对口特种作业可免初次培训,企业招录此类人才可直接上岗,减轻培训负担的同时提升专业化水平。
- 培训档案数字化管理:企业和机构需依法建立电子化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便于监管核查和追溯责任。
提示:企业应结合新规调整年度培训计划,优先落实高危岗位师徒制,并定期自查档案完整性,避免因合规漏洞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