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才引进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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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费和购房补贴:
- 根据引进博士的人才层次和学科需求,河北工程大学等高校将提供相应的安家费、购房补贴以及科研启动费。
- 在市区购买家庭普通住房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按季度发放,最长不超过5年。3年内,在市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普通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硕士研究生15万元、博士研究生2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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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补贴:
- 对全职到河北省工作的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发达国家院士,省政府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补助。
- 对全职到河北省工作的国家高层次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层次领军人才,视人才项目落地需求,省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至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100万元安家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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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生活补贴:
- 对全职到河北省工作的院士,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 对签订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河北省累积工作3-6个月的院士,由省财政每年发放5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工作6个月以上的,每年发放1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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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及家属就业安置:
- 属新引进的,其随迁配偶及家属不在沧州市工作或未就业的,遵循“对等、合规、自愿”的原则,根据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选聘到事业单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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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保障:
- 子女入学方面,在人才服务区域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受户籍、片区限制,可根据个人意愿填报三个就读学校意向,优先安排到相对优质的学校就读。
- 医疗保健方面,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时享受优先预约、挂号和诊疗等绿色通道服务。
- 还可享受免费乘坐沧州市区内公交车、游览本市范围内A级景区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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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
- 对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可按特设岗位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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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引才补贴:
- 对为河北省提供智力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省财政视贡献情况对用人主体给予10万元至50万元的引才补贴。
- 沧州市用人单位柔性引进单名高层次人才所付劳动报酬在5万元及以上的,按所付劳动报酬的20%对用人单位予以补贴。
这些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了全面的保障和支持,旨在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为河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