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护士副高职称需要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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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总量要求
连续5个年度需达到国家或省级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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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学分 :每年至少5-10分(累计2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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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学分 :每年至少15-20分(累计50分以上)
两类学分可相互补充,但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总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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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机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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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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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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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中高级护士:每年国家级学分不低于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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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获取途径
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学术会议、远程教育等正规渠道获取,需以卫生部门或继续教育机构出具的《学分证书》为准。
建议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卫生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获取最新、准确的学分要求及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