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副高职称继教学分要求如下:
一、总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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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需完成 25学分 ,其中一类学分5-10分,二类学分15-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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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累计 :需达到 125学分 (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二、专业分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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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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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学分 8分 (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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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学分 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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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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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学分 10分 (如医生、护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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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学分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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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分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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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学分可部分替代二类学分:若一类学分≥20分,则二类学分≤5分,总分仍需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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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学分将无法申报职称,但可通过以下方式补救:
- 参加人社部认定的培训基地学习、网络课程或公共课(如广东学习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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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要求提供 继续教育合格证 或 在线学习证 ,但英语证和计算机证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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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分按医学三级学科分年度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