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时间安排如下:
- 一个记分周期内的学习时间 :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时,应当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 累积记分增加的学习时间 :
-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参加满分教育的次数每增加一次或者累积记分每增加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每次满分学习的天数最多六十天。
- 每月安全教育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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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企业对驾驶员进行统一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应当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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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培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 其他相关规定 :
- 对于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12个月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天。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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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时,需要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并且每增加一次满分学习或累积记分增加12分,学习时间增加七天,总学习时间最多为六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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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每月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每次不少于2学时。
因此,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次数和时间主要取决于其累积记分情况,而不是固定的次数限制。建议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以确保自身驾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