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睡觉主要违反以下规定:
一、核心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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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
明确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过失引起火灾等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等);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虽未直接提及“睡觉”,但失职导致火灾风险属于该条款的延伸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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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同时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在岗期间入睡或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未执行规定将面临最高1万元罚款。
二、具体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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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职行为 :消防中控室是火灾防控核心岗位,值班人员睡觉属于严重失职,可能延误火灾报警或处置时机,直接危害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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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 :若因睡觉导致火灾发生或扩大,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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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分 :单位可依据内部规定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或解雇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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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处罚 :如《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相关责任人可能被罚款(如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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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 :情节特别严重者(如导致火灾),将面临刑事处罚。
四、补充说明
消防中控室值班需满足其他要求,如持证上岗(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违规操作可能同时触发其他处罚条款。建议相关单位加强值班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