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评分办法及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结合权威性和时效性信息整理如下:
一、综合评分法
核心特点 :全面评估价格、技术、商务等多方面因素,通过加权打分确定中标人。
具体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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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 :通常占30%-60%,采用基准价法计算(如报价与基准价偏差1%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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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占比30%-60%,重点评估技术方案、设备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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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占比10%-30%,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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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分配 :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例如某项目技术标40%、商务标40%、经济标20%。
二、最低评标价法
适用场景 :标准商品或通用服务项目,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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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避免低价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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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常用此方法,但需经商务部批准。
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适用场景 :中央投资或工程类项目,结合报价与商务调整确定中标人。
核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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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低于企业成本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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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需严格评审(如交货期、付款条件等)。
四、其他评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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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单价评标法 :选择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报价,平衡价格与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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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评议法 :适用于小型工程或单一来源采购,重点评估单一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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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评分 :通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指标评估企业财务健康度(如资产负债率40%-60%得8分)。
总结 :选择评分方法需根据项目类型和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分法应用最广泛,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化项目,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则强调报价与商务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