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最新政策,煤改电取暖补贴政策如下:
一、当前有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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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量电价支持(2024年12月31日前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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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采暖季给予每年采暖季前后各1.5个月(共3个月)容量电价支持,月度标准为8.3333元/千瓦·月,采暖季结束后次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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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条件:采暖季正常运行、非采暖季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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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补贴(2024.11.15-202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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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600元/户/采暖季,用不完部分清算退回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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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范围:纳入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用户,分月多次发放,每月15日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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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史政策参考(2017-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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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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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保定等城市对电代煤设备投资给予85%补贴,每户最高7400元(含电网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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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农村煤改电补贴最高5000元,洁净型煤每吨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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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季电费补贴最高900元/户,分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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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蓄热式电暖器用户可享90%投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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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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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当前最新政策为2024年12月31日前投产的机组容量电价支持及2024.11.15-2025.3.15运行补贴,其他历史政策已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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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需通过官方平台(如散煤治理在线平台)申报,提供设备购置、运行数据等证明材料。
建议用户及时关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河北电力等官方渠道,获取政策更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