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移后,原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打印方式如下:
一、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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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办理转移接续
在新工作地或居住地缴纳社保满1个月后,携带身份证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转移接续手续。新地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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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打印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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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原参保地社保号、转移接续函(如新地已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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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原参保地社保局或各镇(街)社保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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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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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材料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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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当场打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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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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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单位与原参保地不在同一城市,需同时提供《参保缴费凭证》及《异地社保账户合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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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凭证时需确保材料齐全,避免因信息不全影响转移接续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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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如芜湖市可通过“掌上12333”或支付宝APP申请转移,无需现场打印。
三、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跨省转移后原参保地与现参保地需协同办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