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用消防设施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核心在于保障安全替代措施与合规审批。申请时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替代方案及图纸,经消防部门批准后公示停用信息,期间加强巡查与应急管理,恢复后需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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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准备:包括停用原因说明、设施清单、时间安排、替代措施(如临时灭火器、人工巡查)及应急预案,确保材料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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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评估与方案制定:停用前需评估火灾隐患,明确影响范围(如楼层、系统类型),制定替代方案并测试有效性,例如增设烟感探测器或限制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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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与公示流程:向消防部门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需在停用区域张贴告示,注明停用期限、替代措施及联系人,确保公众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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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期间管理:严格执行巡查制度,记录隐患处理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定期检查临时设备(如灭火器压力),确保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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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与验收:维修完成后按原设计恢复设施功能,进行系统测试并提交验收报告,消防部门确认合格后方可移除替代措施。
提示:违规停用可能面临处罚,建议提前规划停用周期,优先选择非高峰时段操作,并留存全过程文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