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分
2007年广东高考综合科目分数情况如下:
一、分科考试体系
-
分科科目设置
当时实行文理分科考试,文科类考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含历史/地理/政治);理科类考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
-
分科分数标准
-
文科类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文科综合300分,总分为750分。
-
理科类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理科综合300分,总分为750分。
-
二、录取分数线
-
本科一批 :文科591分,理科557分。
-
本科二批 :文科528分,理科502分。
-
本科三批A :文科493分,理科434分。
-
本科三批B :文科430分,理科345分。
-
专科A :文科493分,理科434分。
-
专科B :文科430分,理科345分。
三、录取规则
录取时综合考虑文化科(语+数+英+文科/理科综合)成绩和术科(体育/音乐/美术/舞蹈/广播电视编导/书法)成绩,文化科成绩需达到对应批次分数线,术科成绩需达到专业要求。
四、后续查询
可通过广东教育考试院官网或第三方平台(如“懂视IT”)查询具体分数,输入准考证号和学生出生年月即可获取成绩信息。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及权威媒体报道,确保准确性和权威性。